根据日本药事法61条,只有“通常保存条件下3年内会变质的产品”才必须标明保质期。如果没有标明,就说明这款产品在未开封条件下具有少3年的保质期。
没有生产日期其实是日本化妆品界的一条潜规则,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意思是“只要没开封,就算过了3年期限也能继续使用”。
一般化妆品,日化品的保质期限是3年,如果真的出现市场销量低下的问题,厂家会在投放市场的2年期间,收回或者由商家自行销毁,把新的产品再次投放市场,日本厂家的严格性,是不会让一件面临过期的东西在市场上流通的。
重要的是 日本《薬事法》第八十三条の六规定,管理者因请求、受贿、要求等出售过期商品,将处罚5年以下徒刑,严重者7年,并且接受刑法处罚。 即使有再大的关系再大的本事,市场上也不可能拿到即将过期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