芳香精油的使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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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油使用后,一定要盖紧盖子,放在阴暗外加以保存。基本上,在开封后,使用期限为一年以内,柑橘类的精油应该在六个月内使用完毕。
使用精油严格遵守说明书上的用量标准,否则可能产生过敏等不适的反应,如泛红、灼热、刺激等。
纯精油是高度浓缩物,须严防滴入眼睛、鼻孔、耳朵、嘴巴,且不要直接将原液擦在皮肤上或内服。
在使用从柑橘类果皮中萃取的精油后,该部位应该避免受到阳光的直射。
精油不小心碰到眼睛时,应该立刻用清水充分冲洗。
精油应该保存在小孩子拿不到的地方。尤其应该防止宠物去舔食精油。
在怀孕期间或患病期间,若使用精油应该征求医生的意见才可使用。
使用后,如果发生异常,应该立刻停止使用,并请教医生或专家的意见。
所有接触过精油的器具,以面纸或纱布沾取酒精擦拭,一方面有效去除油脂,另一方面可杀菌及消毒。容器类工具清洁完毕,自然凉干后,可倒立放置,避免沾染灰尘。